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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交流处   来源: 时间:2022/02/23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 选派范围:  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8)。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派出时外语水平需达到《2022年家留学基金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4.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考核申请人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水平,推荐政治素质过硬,思想道德水平高的人选。

 

四、选拔流程

    1. 项目申请

    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申请人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应于2022年3月10日-2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3月25日下午17: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者在申报时须提供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和PDF格式的《访学类申请表》以附件方式发送至ieo@hynu.edu.cn

    2. 项目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等;同时,将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3.人员录取

录取结果于2022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须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派出手续办理流程,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

   6.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7. 与留学人员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资助”。

 

 

联系人:熊 琳 朱英毅

 址:东校区办公楼615室

 话: 8484188  

 

     国际交流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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