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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8年秋季赴台湾东南科技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编辑:国际交流处   来源: 时间:2018/04/25 阅读次数:



关于选拔2018年秋季赴台湾东南科技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我校与台湾东南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拟向该校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18年秋季赴台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衡阳师范学院(含南岳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品学兼优,成绩优良;

4.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5. 所学专业须与对方高校提供的专业对口(详见对方学校提供的交流生简章)。

二、申请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系院推荐,学校择优录取。

2、学生从国际交流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一),经系院同意后交国际交流处。

3、国际交流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及材料审核。

4、获得录取文件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2、中文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英语能力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交);

4、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赴台学习的生活费、交通费及其它必要开支的承诺书,父母签字,传真即可。(家长承诺书-附件二)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交)。

四、学籍管理

公派交换生在东南科技大学所获得的学分按学校教务处《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外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折算成相应的学分。

五、学费、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1、学生本人承担往返机票费、出境手续办理及其它相关费用。

2、其它费用详见对方学校提供的交流生简章(其中的费用为新台币)。

六、其他

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通知内所有要求。

七、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20185月18日(星期五)

报名地址: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15

联系人: 蒋老师 / 朱老师

电话/传真:0734-8484188/13974701618

国际交流处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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