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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交流处   来源: 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者需自行于2018年1月5-10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1月10日下午17: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和PDF格式的《访学类申请表》以附件方式发送至ieo@hynu.edu.cn

 

四、录取

    录取结果于2018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面上项目可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

2、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此之前),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4、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均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邀请函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等

③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受邀人(你)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⑤学费: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学费明细

⑥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美国国务院规定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5、外方导师简历须有导师签名。

6. 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前,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如遇问题,请按录取国别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7.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并在派出前三周将公证后的协议书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律与项目部,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报到证》、预领奖学金手续。

8.选派办法及需提交的材料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8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0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联系人:谭晓丽 朱英毅

地址: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15室 

电话: 0734-8484188   

 

国际交流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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