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年春季学期
赴台湾台中教育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我校与台湾台中教育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派3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于2018年春季赴该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衡阳师范学院(含南岳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品学兼优、成绩优良;
4.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5. 所学专业须与对方学校提供的专业对口(详见对方学校提供的交流生简章)。
二、申请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学校择优录取。
2.学生从学校国际交流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国际交流处。
3.国际交流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审核材料。
4.获得录取文件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一份;
2.中文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英语能力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交);
4.由父母出具的能够负担申请人赴台学习的生活费、交通费及其它必要开支的承诺书,父母签字。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交)。
四、学籍管理
公派交换生在台中教育大学所获得的学分转换按《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外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理。
五、学费、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学生本人承担往返费用、出境手续办理费用及附件3中所涉及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其中的费用为新台币)。
六、其他
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即视为已了解并接受通知内所有要求。
七、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
报名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16办公室
联系人: 魏老师 / 朱老师
电话/传真:0734-8484188/13974790268
国际交流处
2017年9月26日
文字:国际交流处